作者: cos810662 (棉花糖) 看板: Stock
標題: Re: [新聞] 王月蘭遺囑稱王文洋「我子」 遺產全贈他
時間: Wed Jul 18 21:41:45 2012


: 但王董走了 就一切按法律來了 民法規定-----元配才是真正享有配偶財產支配權的
: 元配如果又只有王文洋一個兒子= 王文洋才是有王董身後財產支配權的
: 王子復仇記........... 只是開始而已

按理來說是這樣沒錯

BUT

老王在美國將約190億美金的財產 老早就"信託" 了

信託的真正的用意是在保存資產,使資產能永續經營

避免有人為了爭產將整個企業弄得七零八亂

同時也預防 "了尾仔"敗光祖產

至於有人說信託是為了規避遺產稅

我只能說那不是真正富可敵國的人會用的手段

要一毛遺產稅都不付,直接換國籍到不用遺產稅的國家,簡單又方便

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在美國信託的財產出去的是不能列入遺產分配(台灣亦同)

老王在世的時候,王文洋太讓他失望

當初信託時,規定每年的孳息"聽說" "沒有"王文洋的份

導致於在老王走後,說什麼也要搶回屬於他的那一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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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實在的,按任何方面來說,任何繼承人想瓜分信託這塊財產

~~~~~~~~是不可能的事~~~~~~~~~~

難不成他有本事凌駕於美國法律之上???

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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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From: 125.224.126.216
bluelune:找014選民服務 07/18 21:53
flied:美國法院是哪黨開的? 07/18 22:01
flied:關說一下 07/18 22:02
chinesechang:樓上你為什麼會覺得這事情是可以關說的?美國的有錢 07/18 22:24
chinesechang:人還少了嗎?還是你覺得他們都比較傻? 07/18 22:25
pingpongball:請問信託的一絲就是財產不再屬於自己 而是屬於銀行嗎 07/19 00:4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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