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CotaNi (Cus Of The Attitude) 看板: job
標題: Re: [問題] 不知如何面對違反勞基法的雇主
時間: Fri Jun 1 12:38:22 2012

雖然這樣建議好像沒有什麼太大的意義

這種事情本來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

由你的文章敘述來看

1.關於年假的部份=>很明顯是違反勞基法的規範

2.勞動節出勤的部份
a.月薪制人員=>稍後再做補充
b.計時工讀=>很明顯是違反勞基法的規範

關於上述月薪制人員的部份
因為由文字敘述無法掌握正確且實際的訊息

我假設他不違法的情況下
你所謂的 35K/月 可以等於 18780元底薪 + XXX津貼 + XXX 津貼的架構
所以他另外給酬若大於 18780/30 = 626的情況下, 其實他不算是違法

若你要說 ~ 你平常加班費的算法, 並不是用18780元的架構來說
在硬要幫他解釋的情況下 ~ 也可以硬坳 ~ 他平常加班費的算法 ~ 優於勞基法


結論:
很多服務業的時薪還是低於103元
你知我知獨眼龍也知
有些人是逼於無奈接受
也有些人是覺得其他的東西的滿足可以大於不足103的感受
但他終究還是違法

而你?
你可以選擇繼續做下去, 因為你認為35K↑+2餐 遠大於 你去外面重新來過的後果
你也可以有骨氣的和老闆攤牌和勞工局檢舉
獲得內心上面的滿足 但可能在物質生活上變的稍微差一點點



※ 引述《dodge2 (羅德第一名)》之銘言:
: 公司背景:
: 成立三十年,底下員工包含工讀大約三十人。每月"淨利""至少"50~60萬以上,
: 老闆自己另外還有六位數的薪水(錢是老闆娘在管)。
: 員工都未簽訂契約,公司也未訂工作規則,一切行事依照過往慣例,或是口頭承諾。
: 違法事項:
: 1.年資滿一年有七天年假,本公司只給六天。滿五年有十四天,本公司只給十二天。
: 2.勞動節出勤工資未加倍,有另外給酬,但比加倍少。
: 另有一名計時工讀,時薪則完全未加倍,也未另外給酬。
: 我跟其他同事說明違法事項,同事們的態度都很保守,總是說:"沒用"。
: (他們之前有爭取過年假七天,但被拒絕,就此打住)
: 我有打電話給當地勞工局詢問,但勞工局的人員總是先叫我先去跟老闆談。
: 談不攏再申訴,或是他們在協調。他們完全不懂我之所以不想找老闆談的原因。
: 自己找老闆談當然可以,但那個場面是衝突的,會讓雙方不愉快的,氣氛是尷尬的
: 老闆甚至會對你留下"特別印象"。
: 坦白說,老闆對待員工的態度還不錯,但就是這些小地方讓我不太高興,因為我認為該給
: 的還是要給,不能打折扣。
: 如果對工作不滿意,我當然可以走人,走了之後還可以給一計回馬槍向勞工局申訴
: 但是...
: 一個只有文科的私立大學文憑...去哪裡找35K以上而且又穩定的工作..另外還供兩餐~~
: 到底有無其他解決辦法?還是就只能這樣繼續默認的忍下去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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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編輯: CotaNi 來自: 124.219.3.20 (06/01 12:39)
dodge2:XXX津貼確實如此..我明細基本薪資三萬..其他則是XXX津貼 06/01 12:56
dodge2:本公司大部分員工隔週休未滿84小時..所以從未有加班費 06/01 12:57
dodge2:本人常是83~84工時..."偶爾"超過84..但也從未給加班費.. 06/01 12:59
HatomiyAsuka:台灣人真的是很刻苦耐勞, 難怪老闆喜歡 06/01 14:0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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